【申报通知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的函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发表日期: 2026-01-05 11:47
各相关企业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技术贸易工作的决策部署,展示我国技术贸易发展成果,推动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的国际技术合作,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,商务部拟继续开展2026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一 、总体要求
申报案例应紧密围绕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关于推动贸易创新发展等部署要求,对开展技术贸易实践中的创新方式方法、典型经验做法、取得实际效果等进行详细描述,能够反映技术贸易在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、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主体。
申报主体应为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、机构等法人,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有突出作为,在市场中具有较强影响力,在技术进出口方面具有丰富实践,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、失信行为。
(二)申报条件。
申报案例可包括技术引进、技术出口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形式,应聚焦技术进出口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模式,具有创新性、实效性和示范推广价值。重点领域包括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、绿色低碳与新能源、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、新材料、消费与商业科技、智能海洋工程与装备等。申报案例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涉及禁止进出口的技术。
(三)申报材料。
申报主体应按照要求填写《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》(附件1)。其中,案例材料应包括案例简述、主要做法、实践成效、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。案例材料内容应客观、真实、完整且适宜公开。
三、工作程序
(一)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申报,对申报案例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合规性进行初审,对申报案例进行择优筛选和排序,填写《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汇总表》(附件2), 连同企业申报材料(含电子版),于2026年1月26日前报送至案例征集工作联系人。
(二)商务部将牵头组织开展资料审核,组织专家择优选择一批创新实践案例,以适当方式对外发布和宣传推广。另,2025年度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已通过中国(上海)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官方网站发布,供参考
(网址:https://www.csitf.com/newsDetail?id=4674&type=1)
请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、机构积极申报,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,并于2026年1月26日前报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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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申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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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全国技术贸易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汇总表 |
协会案例征集工作联系人:贾女士